各班级:
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做好2014-2015学年度学生综合考评和评优评奖工作,在学生中树立先进典型,请学院(部)根据《西南大学学生综合考评办法》(西校〔2007〕247号)、《西南大学学生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表彰办法》(西校〔2007〕248号)、《西南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西校〔2007〕249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部)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好综合考评和评优评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学院(部)要成立学生综合考评和评优评奖工作小组,专项开展此项工作,并指派专人负责申报材料的收集、审查和汇总工作,务必做到认真仔细、及时准确。
2.综合考评和评优评奖工作务必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学生考评成绩和评优结果要在学生中及时公示,杜绝一切弄虚作假和违规操作现象发生,避免在学生中造成负面影响。
3.社会工作方面,学校各级学生组织成员加分值为0-3分,具体加分情况由学院(部)根据本单位实施细则进行认定。
4.集体荣誉加分如因评奖时间滞后的,均放在下一学年度加分。如集体成员有变化,按原集体成员加分。
5.相关比赛获奖,参照《西南大学学生综合考评办法》(西校〔2007〕247号)第十一条执行。
6.各项评优评奖指标请严格按照《西南大学2014-2015学年度评优评奖名额分配表》执行。优秀学生标兵原则上每个学院(部)推荐1名,差额评选。
7.各班级应在9月22日前完成综合考评工作,综合测评考评登记表、综合考评成绩汇总表和相关证明材料,于22日下午五点前交到学生工作办公室。
8.每位学生填写一份综合考评登记表,学院(部)要妥善保存、装档。推荐为“先进班集体”、“文明寝室”的,需填写推荐审批表(只需电子版,不提交纸质版);推荐为“优秀学生干部”和“三好学生”和各类“先进个人”的,只填写推荐审批表(一式一份,不需提交电子版,9月27日下午五点前交到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被评定奖学金的,只填写登记表(一式一份,不需提交电子版,9月27日下午五点前交到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先进个人汇总表和奖学金汇总表(只需电子版,不提交纸质版)由各班负责人,于27日下午五点前发送到刘秋艳老师邮箱57856550@qq.com。相关表格见附件。
9.各学院(部)要把教育和考评工作相结合,通过学生综合考评和评优评奖工作,使之成为教育学生成长成才、激励学生勤奋学习、鼓励学生努力奋斗和积极进取的一次教育活动。
附件:评优评奖表格标准格式2015版.zip
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一五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