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全面贯彻《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切实保证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现对我校本学年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认定目的
全面掌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并以此作为奖助学金评定依据,合理分配资助资源。
本年度申请国家一等助学金者,必须是经认定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申请国家二等助学金者,须是经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申请国家三等助学金者,须是经认定的家庭经济一般困难的学生。申请学校助学强能培训及其他一切资助的同学,均须是经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否则不予以批准。
二、工作要求
根据《西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要求,各学院应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负责学院贫困学生认定的组织和审核工作。认定工作组组长由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担任,成员包括各年级辅导员、班主任等。 以年级(或班级、专业)为单位,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辅导员(班主任)担任认定评议小组组长,成员由学生代表组成,学生代表应民主产生,其成员名单应在本年级(班级、专业)范围内公示。学生代表人数视年级(班级、专业)人数合理配置,一般不少于年级(班级、专业)总人数的10%。
三、办法及程序
认定办法及程序请各学院参照《西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见附件)相关程序进行。学院须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学生的认定申请表由学院自行妥善保管,以备查阅。
四、认定时间
2015年9月14日——9月25日
五、认定对象
学院全日制统招本科学生
六、注意事项
此次认定数据将作为评选国家助学金等资助的评定依据,非贫困生不能申请国家助学金,请务必核准。
七、需报送的材料及截止时间:
各班级于9月25日下午17:00前将:
1.《认定情况汇总表》(只要电子版,表格名称中表明年级班级,发送到745743970@qq.com)
2.《西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纸质版,模板见附件)
报送至学院109办公室。
六、其他说明
各班级应对全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因自然灾害、家庭变故等原因突然致贫的学生,对学生情况进行全面的筛查与掌握,切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扶工作。
联系人:张周飞 咨询电话:68250543 邮箱:745743970@qq.com
附件:/viscms/u/cms/zhibao/201509/17120202lroh/贫困生认定工作相关表格文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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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五年九月